第二节 各主要城市的典型社区治理模式创新

面对20世纪末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城市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及其给城市社区治理带来的挑战,从21世纪初,国内各主要城市,如武汉、广州、上海、北京、成都、南京、杭州、长春、沈阳等,都从不尽相同的角度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值得研究者对此加以密切关注和审慎凝视。

2016年起,民政部组织了对全国社区治理的先进理念及其指导下的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案例的征集,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负责具体执行。截至2017年11月,从已经入选的203个社区案例可以观察出两个明显的分化。[18]其一,城乡社区之间的分化。其中城市社区174 个,占85.7%;农村社区29个,占14.3%。相较于农村,城市成为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的主要发生场境。其二,城市区域之间的分化。从174个城市社区案例的分省数据来看,广东(22例)、上海(18例)、北京(17例)、江苏(15例)、浙江(13例)明显占优势,且这5个省份合计(85例)占全国将近50%的比例。从另一角度来看,“2017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截至2017年底,全国以社区基金会命名的组织已达130家,其中广东与上海占全国80%以上”。[19]这些都表明,先发达区域中的城市相对于发展中区域、欠发达区域中的城市,成为社区治理创新实践的首要阵地。从上述经验研究的结论而言,社区治理创新中的案例实践,经验性地反映着从“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转型挑战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发达区域城市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一 武汉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百步亭模式”和“江汉模式”

作为新中国成立前就属于国内特别市的重要核心大城市,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武汉市和西安市、兰州市、成都市等八个城市一起,成为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八大重点新工业城市,大量的国有大型企业在此聚集,武汉钢铁公司、武汉重型机床厂等作为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56项重点工矿业基本建设项目落户武汉的典型代表,奠定了武汉市作为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内重要工业城市的坚实基础。

大量大型企业在武汉的聚集,带来外地迁移人口及本地乡城迁移人口在武汉市的安家落户、安居乐业。1998年国务院启动的国有企业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和同年启动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改革交织在一起,根本性地改变了城市基层社会由“单位”——各个企业——组织社会生产、进行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格局。企业除保留组织社会生产的功能之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功能都交由社会负责,并具体由城市基层承担。很快地,无论是作为统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武汉市政府,还是作为直接承担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后商品房承建的开发商企业,都意识到城市居民的居住问题并不仅仅只是“房屋”这一物理形态,在房屋的物理形态之外,居住还体现为由房屋的物理形态所必然延伸的社会形态——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否则城市居民的居住问题仍然不算得到妥善解决。由此,在国有企业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改革之后,城市居民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问题成为武汉市必须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在国内城市社区治理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百步亭模式”即肇始于此。1995年,武汉安居发展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开发建设百步亭小区,该公司创始人和高管中有多人拥有在武汉市建委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经历。[20]1999年百步亭小区第一期建成,居民陆续入住。明显区别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一关注商品房房地产“买地—开发—售楼”经营链条的是,该公司在小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投入了较多精力,其中包括将企业盈利划拨一部分以补贴社区居民医疗经费,限制小区一楼门面房用途(不得出租用于利润较高的小餐馆而建议出租用于利润较低的书店等),在小区内给下岗失业居民提供就业信息帮扶等,在有效化解城市基层治理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多见的社区面貌。

在百步亭社区面貌的官方网站介绍中,“社区文明新风扑面、人际关系亲密、管理服务完善、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做到了‘十个没有’:没有大的邻里纠纷,没有越级上访,没有群体性事件,没有火灾,没有扒窃,没有邪教活动,没有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刑事案件,没有不良网吧,没有黄赌毒。实现了‘十无’:无违章搭盖、无开窗设点、无占道经营、无油烟扰民、无泥巴路、无广告乱贴、无居民摘花踩草、无烟头、无纸屑、无果皮。被广大市民称赞为‘绿色社区、安全港湾、温馨家园’”。[21]课题组在实地调研走访中发现,虽然社区居民的居住体验与社区前述自我介绍略有出入,但社区治理的基本面貌相较于武汉市一般的商品房社区治理的基本面貌,确实可圈可点。可能也正由于此,这一社区治理的效果在刚刚开启住房分配货币化时代之初更是难能可贵,“百步亭社区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社区示范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全国无毒社区、全国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并获得了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奖等100多项国家级奖项。2003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文化部四部委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百步亭社区经验。2001年,湖北省文明委、武汉市委市政府分别做出了《向百步亭花园社区学习》的决定。2012年,湖北省委、武汉市委再次发出了学习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将‘全面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委工作法’列为2013年工作要点”。

百步亭社区治理成效的取得,与其独特的治理结构特征相关联。社区的“交叉任职”模式——“党委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社区党委5名成员分别兼任社区各级组织的领导职务,党委书记是百步亭集团的董事长,也是百步亭社区的居民,党委副书记兼任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其他党委委员分别是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成员”。[22]作为不属于江岸区辖下的16个街道之外唯一特殊直属于江岸区的社区,其社区治理结构的核心特征,既不是以往单位制时代的,以某一企业的党团部门、保卫部门、工会部门、妇联部门、医院部门等作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主要承担方;也不像“街居为主、单位为辅”所预期的,由城市基层街道和社区作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主要承担方。而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顾承担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在实践过程中这一特征被进一步扩展和强化,并且还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呼应。

回顾21世纪初这一在全国范围引起广泛关注的社区治理模式,研究者可以得出基本共识性的结论是,该社区在实现承接“后单位制”时期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尤其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等领域事务中集中体现出单位制变革之后不同社区行动主体对城市基层社会运转的思考和回应。而事实上,百步亭社区治理特征的形成和变迁,同时也反映在武汉市“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中,成为当时武汉市社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线索特征。这一特征强调了单位制变革之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提供和承担不可遗漏,城市基层社会才能保持稳定、良好的运转。但是在提供和承担的供给结构特征上,很难说“百步亭社区治理模式”为后续的社区治理提供了足够清晰的结构特征行动指南,再加上很难寻求将市场盈利作为第一目标的其他企业吸引到高度复杂、高度风险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中,虽然百步亭社区开发商武汉安居发展工程有限公司后来发展演变为百步亭集团,成为集房地产开发、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文化产业、酒店和医药经营等为一体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但是很难复制它的成功经验。因此,部分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认为,这一治理模式很难复制甚至不可复制。这些都体现了社区治理结构转型问题本身的高度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征。

同时期,武汉市“江汉模式”也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广泛的影响。江汉模式试图在“政府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相互补”等方面有所突破,“它既不同于过去那种以行政管理为主、条块分割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典型的行政管理模式),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社区自治模式(典型的社区自治模式),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替代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自觉依法行政、社区组织自主管理、社区人自愿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融合型模式)”。[23]“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相结合、政府服务与社区自我服务相结合、政府教育与社区自我教育相结合、政府监督与社区自我监督相结合”成为这一模式特征的期许所在。

自2000年江汉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后,江汉区对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改革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2年是厘清政府与社区工作的关系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是“明晰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工作定位,划分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职能职责”。2003—2007年是提升社区自治功能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是与武汉市“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四进社区”)步调一致,推行城市网络化管理与社区居委会工作减负,健全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2008—2010年是规范社区管理体系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是以政府职能归位、社会中介组织功能归位、社区自治功能归位等途径来实现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24]从前述研究者和地方政府自身对“江汉模式”的相关展示和概括可以看出,江汉模式的工作出发点亦在回应从单位制变革之后,城市社区居委会如何在明确社区事务边界的基础上顺利承接社区居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等重点事务领域的需求。

二 广州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天河经验”与社区服务的“羊城模式”

广州市作为东南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在城市社区治理领域除了面临与武汉市社区治理创新同样的挑战之外,流动人口在城市社区中的迅速增长和大量城中村转制为城市社区更增加了广州市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难度。天河区作为广州市市内核心区之一,更是在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直接面临这些冲击。

天河区社区治理创新的经验包括以下内容。其一,针对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2002年起天河区在市内率先开始推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重点考虑聘用关、停、并、转、破产企业中下岗的老党务工作者,加强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各类新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其二,在社区中构建完整的社区民主建设体系。这一体系由决策层—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执行层—社区居民委员会、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会、领导层—社区党组织等组成,社区居民通过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其三,新增社区政务中心,与社区党委、居委会共同构成“两委一中心”的社区组织架构。社区政务中心承担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指派的各项政务和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创卫、计生、社保、普查、治安等,有效分解了居委会承担的社区事务,力图使居委会的工作注意力集中到对社区居民的服务中去。其四,通过社区空间环境的系统化优化布置,在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领域多途径满足社区居民需要。在社区治安中推广社区警务室和综合治理室,在社区教育中推广社区党校、市民学校、法制学校、科普学校、家长学校、老年学校等“六校”,在社区文化中推广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室外活动场等“四室一场”,有效地回应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其五,针对社区重点人群,开展社区救助和社区就业帮扶。具体途径包括由社区出面,发动辖内有关单位与困难家庭建立“一帮一”结对帮扶、向困难群众捐赠财物、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便利服务活动等,为社区弱势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积极开展“农转非”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村民素质教育工作,增强社区居民就业能力。[25]

近年来,广州社区治理创新的一大特点在于对“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长者服务中心”等专业性服务空间和服务组织形式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羊城模式”。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不仅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场所,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计划、服务技巧和服务管理等方面保证了整个社区服务的有序开展。只有立足中心地位,塑造中心品牌,才能赢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同时,在立足社区的基础上整合社区内外资源”。[26]专业性服务空间和服务组织形式在社区事务中的参与,能够“依托社区服务组织,促进社区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关系,提升社区意识;整合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实现社区稳定”[27]。针对六大人群实施了不同的服务内容,如关爱农民工,实施“融入城市”服务工程;关照残障人士,实施“回归社会”服务工程;关护老年人,实施“重阳孝道”服务工程;关心青少年,实施“托起明天的太阳”服务工程;关顾贫困家庭,实施“细胞培育”服务工程;关怀义工,实施“两工联动”服务工程等。[28]

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专业性服务空间和服务组织形式中的社区服务,有别于以往大民政形式的社区服务,能够以专业人员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基于目前有限的社区资源,为社区不同类型重点服务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更好地体现专业服务的力量。除此之外,2007年广州市就开始探索街道层面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心”,后进一步发展演变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2014年1月,广州市更是在市级层面成立“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整合管理资源和服务力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乃至发达地区城市中率先将对“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作为城市基层治理中的一大特色强调。

三 上海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罗山会馆”与社区治理新动向

长期以来,上海市都是国内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城市。早在1996年,上海市罗山街道“罗山会馆”开启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创新形式,就已经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研究关注。[29]罗山会馆由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基督教上海青年会和罗山街道办事处共同创建,由罗山街道办事处协作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由民间非营利组织负责具体运行。这种利用专业化服务力量的参与来缓解城市基层政府运转压力的策略,不仅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城市社区治理变革的探索方向。

同时期,上海市在城市管理尤其是城市基层治理中做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尝试,城市管理的多项权限被下移至原本属于城市区一级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30]街道办事处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基层治理压力。1997年,上海市还进一步提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31]居委会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角色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中分担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相当一部分工作。在2006年之后,上海市在社区中重点部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在空间环境和工作重点上强调对社区服务的投入,社区服务成为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的主要突破口。社区服务的规范化成为这一时期的工作强调。[32]

但是为了缓解城市基层政府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中的运转压力,将基层街道和居委会的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职能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间自愿参与等形式来实现,在实践中也存在偏离这一设想初衷的风险可能。[33]城市基层政府还出于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民间自愿参与中潜在风险的“维稳”考量,往往采取不同形式对这些形式手段加以“调控”,力图使社会组织和民间自愿的社区参与维持在既能一定程度覆盖社区居民的管理和服务需求,又在整体风险上可控的局面。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基层治理创新的这一现状及其演变前景,将成为观察社会组织能否顺利实现它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积极作为的关键风向。

最近,研究者还关注到了上海市城市社区治理领域创新的一种新动向——“结对竞赛”。[34]它所指的是,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前后,[35]部分城市基层工作中已经率先“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在此背景下,在官僚科层体系中作为“块”的街道和作为“块”的部、局、委、办等,与原来能够被清晰指标量化的GDP竞标赛不同,[36]受限于基层财政灵活性的下降、治理创新业绩的不宜量化和“条”“块”受到的治理创新压力,个别“块”和个别“条”之间围绕基层治理创新所形成的较为稳定的“条与块”之间的协作关系。以“社区分析工具”等为代表的结对竞赛产出,在丰富城市社区治理创新手段的同时,也带来了社区治理创新形式层出不穷,但从试点探索到扩展艰难,治理创新形式沦为“盆景”的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生态格局。

四 北京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居站分设”与老旧社区中的“1+1+N”模式

长期以来,“居站分设”所指向的居委会与社区服务站的职能相对分开的社区治理创新的思路特征,成为外界对北京市社区治理创新的主要印象。而实际上,“居站分设”作为“一分、三定、两目标”社区治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包含“一分”——居委会与社区服务站的职能相对分开,社区居委会依据《居委会组织法》行使职能,社区服务站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三定”——定人员、定经费、定任务,明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人员、经费、任务,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两目标”——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型社区。[37]

通过“一分、三定、两目标”,北京市社区治理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务站与居委会职责的相对分开。北京市内街道、社区层面普遍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一窗式”社区服务站,社会保障、民政事业、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在社区实现了全覆盖。[38]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站、社区图书室等不同类别的社区服务空间构成了层次丰富的社区服务体系。“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安全稳定、健康幸福、文明祥和”成为北京市建设“六型社区”的具体指向。但从反思的角度而言,“居站分设”的前景,可能还将极大地受限于社区服务站在“行政化”与“市场化”之间的漂移和它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39]

与此同时,北京市部分老旧型社区,由于“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群众的权利意识迅速崛起导致政府公信力和权威降低,风险社会的特征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安全感下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来临导致其双刃剑效应的显现”等社区问题的复杂化挑战,[40]也在探索社区治理创新的“1+1+N”模式。它指向的是一个社区居民议事会、一个社区自治小组和N个社区居民志愿服务队的整合,以挖掘、组织和动员社区自身力量,解决社区居民的公共服务难题。[41]社区居民议事会在社区中起到统领带动的作用,“在社区中,凡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都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研究解决方案,凡是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现实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均以绝大多数居民议事代表的意见为准”。[42]社区议事会通过社区公约、社区议事规则等社区居民形成一定程度的约束。社区自治小组是社区议事会处理社区事务的执行机构,而社区生活如治安巡逻、停车管理、环境美化、维护维修、矛盾调解、文化宣传不同领域中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则可以弥补前两者的力量薄弱之处。通过发动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参与,并在制度构建上搭建社区居民的议事协商平台,在社区居民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的过程中,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成果成效得到了明显的巩固。[43]

五 成都市社区治理创新中的“社区总体营造”与社区“微治理”

2017年,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这一具有首创意义的机构设置,表明了成都市作为一个典型的中西部城市,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这一现实问题的投入重视程度。“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履行统筹指导、资源整合、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四个方面的职能,包括指导编制成都市城乡社区的发展规划,牵头建立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街道(乡镇)的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考核评价工作等。……发挥牵头揽总的作用,把分散在40多个部门的职能统筹起来,有效激活了人、财、物等资源”。[44]在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这一相对独特机构的统筹推进下,近些年,成都市社区治理创新中一些具有开拓精神的探索、尝试,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以“社区总体营造”和社区“微治理”为典型。

在“社区总体营造”中,成都市除了在全国率先设立市一级的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更在所辖市、区(市)县党委建立城乡社区治理委员会,通过城乡社会治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来加强党对城乡发展治理的领导。在各街道设立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站和“两新”党工委,初步构建起市、区、街道城市党建领导新体制。[45]在街道建立“大党工委”,在社区建立“大党委”,在院落楼宇建立党小组。截至2018年年底,该市共建立了街道“大党工委”117个,社区“大党委”1727个,并且推行了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会制度和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先后推选产生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442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2996人,健全了街道、社区、小组(网格)、基本单元(院落、楼栋)四级组织架构。

通过城乡社区治理体制的顶层变革,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能够有效动员和协调资源,并且在较为一致的共识下展开内在一致逻辑的具体探索。“从2016年开始,在持续推进三社互动的治理基础上,成都市启动了城乡社区可持续营造探索实践。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委社治委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的实施意见》”,[46]“在基层政府、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解决民生痛点、探索城市美学、建设高品质社区、培育和谐社区’的基本遵循,各个社区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实施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公共休闲空间和绿色景观工程,打造出独具特色与品质的社区5分钟公共服务圈”,[47]以“人、文、地、产、景”为鲜明特色的,在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经验基础上发展演变出来的成都“社区总体营造”成为一张城市名片,在中西部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成都市社区“微治理”是“主要以内部需求为核心,以‘微’行动为抓手,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处理不同群体的个性需求问题,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社区‘微治理’还重视治理过程精细化和居民自治精细化,致力于提升社区活力、优化治理环境、提高居民参与能力及自我服务能力。……是社会整体治理的微观表达,嵌入在地方性的社会系统与文化网格中,依托特殊的社会结构,从小微处着眼,自下而上,逐步实现治理重心的转移”。[48]在社区“微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成都市社区治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其一,成立区级服务治理大联动中心,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机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及通过移动终端、App等信息化通道,将社区服务下沉到院落、楼栋和家庭,依托“公共服务综合云平台”“社会治理综合云平台”“专业个性社会服务云平台”提供多种足不出户的服务项目;其二,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之外,将“社团”引入为社区服务的第四个要素,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团精英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及监督,发挥社区、工、青、团、妇、残等社区群团组织的力量,形成互联网+社工、社区、社团、社会“四社联动”机制,创建出一条“再组织、再教育、再服务”的道路,提升了社区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与自我管理的能力;其三,以成华区为代表,建立了“区—街道—社区—院落”四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按照“政府支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孵化辖区内社会组织,并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同时扩大企业支持力,为社区“微治理”提供能源保障;其四,通过构建“1+1+X”的“微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授权于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体系(1)、社区居委会及专委会(1)和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体系(X),使社区居民及社区组织获得高度自主性,让居民真正“动”起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实现居民诉求与政府服务的无缝对接,实现治理结构规范化、精细化。研究者认为,“微治理”在社区治理中的更大作用发挥,与它的制度化演变前景有关。[49]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物业管理信托机制、社区基金会在社区治理创新探索中的活跃,也成为成都市城市社区治理创新领域的活力象征体现。

六 其他部分城市的社区治理创新实践

除了武汉、广州、上海、北京、成都等城市之外,杭州、厦门、南京等城市的社区治理创新也在不同方面展开了探索。

杭州市以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分类治理”而闻名。该市根据社区公共事务的属性以及责任主体的双重标准,将社区公共事务分为三大类:社区行政事务、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社区行政事务主要包括社区行政管理事务、社区行政执法事务、公共信息采集事务等,社区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社区行政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社区自治事务主要包括社区法定组织事务、邻里互助事务等。“在借鉴和吸收公司治理、社站内置、居站并行和居站分离四种模式的基础上,杭州创建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复合模式。2008年,杭州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20号)和《关于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发〔2008〕169号),开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三位一体’社区治理复合模式的探索和实践。”[50]为了具体承接分类治理的实施,“交叉任职”和“分工负责”成为基层治理运转的组织机制。

厦门市以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也称为“社区参与式治理工作坊”)较具社会影响力。[51]共同缔造主要关注的是社区重大问题和社区公共事务的协商和共治,社区中不同行动主体,如政府机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营利组织、业委会等非营利组织以及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社区中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会议)、社区协调议事会、社区听评会、评议会、座谈会、调解会,围绕社区事务,注重从过程中培育社区协同治理的精神文化,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居民文化素质和强化志愿服务精神。[52]

南京市因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五微社区”而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五微社区”是指由微平台、微实事、微行动、微心愿、微星光五个功能板块组成的数字平台。“微平台”主要是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街道、社区在网上工作的接入口;“微行动”是社区居民根据自己的时间、地点可以选择性参与的活动范围;“微实事”是居民对民生实事的民主投票,对生活区域内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优先序排序,并且还能及时跟踪并监督项目实施进展;“微心愿”则汇集了民意诉求,并为居民公益志愿提供了有效的参与渠道;“微星光”则通过展示先进党员事迹、优秀党建品牌,引导和塑造良好社区氛围。“五微社区”的创建,能够坚持系统化思维,整合碎片的基层资源,突出网络化特色,提供精准的居民服务,推动区域化发展,实现城市的精细治理。[53]“互联网+党建”“互联网+民生”理念在南京市得到了较为切实的推进。[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