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俺还怕你就吃这么点东西,俺会把你养死咯!
- 穿越种田,我家糙汉妻管严
- 财神偏爱锦鲤
- 2048字
- 2025-05-08 10:45:57
所以,曹蛮给她什么?她吃什么?
曹蛮给她拿了一个小麦馍馍,这里没有机器,小麦显然是石磨磨出来的,还有不少小麦壳掺杂其中,有点刮嗓子。
她有点吃不下,只吃了一点点,她掰下没吃过的半块馍馍,准备放回去。
曹蛮一口馍馍一口菜,心情好所以吃得喷香,见程锦悦都没夹菜,热情的拎起盛野味的盆,就给她扒拉了冒夹的一碗,还真是热情难却。
曹蛮笑呵呵的说道:
“这是俺前几天猎的兔肉,放了几天更香了,你尝尝。”
“谢谢,我吃不了这么多。”
程锦悦把碗里的肉倒回去一半多,又把半块馍馍也放了回去。
“咋跟小猫似的,就吃这点东西,这可咋行?过两天风大了,不得被吹跑啊!”
他是一点没想过饭菜不合胃口的事,因为村里吃饭都是吃稀的,稠一点或者干饭,那都是逢年过节,或者秋收时间才能吃上。
其他精细的东西,精米、白面这些,他见镇上的人吃过,但他也没尝过,家里也没有。
所以,他今天做了硬邦邦的麦馍馍,也是很拿得出手了。
程锦悦:“......”这人情商是真有点低!但还是解释了一句。
“突然换了环境,开始有点不适应,过两天就好了。”
“那就好,俺还怕你就吃这么点东西,俺会把你养死咯!”
程锦悦实名制无语,破案了不是嘴欠,实打实就是情商太低,想啥说啥,话不经过大脑。
程锦悦这一夜辗转反侧睡不着,怪她太矫情,也是她不适应,风吹树叶的声音太大,又有野猫在嚎叫,加之这一天的事太多,她很晚才睡着。
翌日,曹蛮天微亮就起床了,他要去卖些猎物,再给程锦悦买身衣服,所以起的格外早。
曹蛮这大体格子糙汉,知道现在时间还早,怕影响了程锦悦睡觉,做事都是轻手轻脚、小心翼翼。
他这么早起床,不仅是因为镇上比较远,还因为他不能在吃早饭前赶回来,所以要早起做好早饭,等程锦悦起床能有早饭吃。
该说不说,挺大个糙汉,他还挺细心。
做完饭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加了两根耐烧的柴火,又揣了三个馍馍在怀里,背着一背篓的活野鸡野兔就出门了。
程锦悦睡得晚,不出意外起晚了,等她起床时,曹蛮已经不在家了。
程锦悦饿了,就进厨房找点吃的垫垫,她没想到曹蛮这个糙汉还挺细心,还在锅里温着饭。
程锦悦看了一眼,这应该是给自己留的,毕竟昨晚上一起吃饭,曹蛮的饭量她知道,得是盆那么大的饭量才够他吃。
程锦悦吃完早饭,也有寄人篱下的自觉,她把厨房随意摆放的锅碗瓢盆,整理了一番,地面也扫的干干净净。
做完这些,她就坐着歇了一会,也给自己的伤脚上了个药。
歇了会,程锦悦就去整理那堆倒塌的柴火,都快拦着人走路,她需要整理整理。
这不仅是个体力活,还是个大工程,整理快两个小时了,人累得快虚脱,柴火堆也没整理出什么来。
主要还是曹蛮太大只了,扛回来的柴火都是大捆大捆的放,程锦悦这小身板搬不动。
等曹蛮回家,就看到程锦悦在整理柴火堆。
这柴火堆被他堆太高,倒塌了,但他懒得管,想着都撒倒在地了,拿柴火还方便,就这样放着了。
“你这细皮嫩肉的手,咋能做这些,脚上的伤还没好呢,等会被柴火划伤了手,可就不好了,你放着俺来。”
嘴上说着,手上也没闲着,把程锦悦提溜到了阴凉处。
他献宝似的拿出衣服鞋子,干干净净一整套:
“这是俺上街买的,你快穿上试试?要是不合身,俺去镇上给你换。”
“现在时间还早,够俺来回镇上,你今个就能穿上。”
程锦悦换上了衣服,很合身。
曹蛮看见程锦悦穿上新衣服,比自己穿上新衣服还高兴:
“好看!俺一眼就相中了这衣服,俺就知道你穿上指定好看。”
笑呵呵的夸完程锦悦,他又在怀里掏出了两个肉包子,递给程锦悦:
“这是俺给你买的肉包,还热乎着,赶紧趁热吃。”
程锦悦还来不及反应,曹蛮就把油纸包塞到了她手里,转头就见曹蛮眼巴巴,又期待的看着她。
程锦悦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会觉得他像没头脑的大狗狗,藏獒似的曹蛮,傻的可爱。
程锦悦在对方期待的注视下,咬了一口:
“很好吃!”
程锦悦把另外一个递给了曹蛮:
“一人一个,你买的,怎么能让我吃独食?”
“俺不吃,俺就买了两个,俺给你买的,咋还能和你抢吃的。”
曹蛮虽然也馋,但等他要回来才去的包子铺,就剩最后两个了,所以只买上了两个,就两个他可不能吃。
他吃什么都行,不挑嘴,要是饿了,去灶房拿几个冷馍馍就行,咋能跟小姑娘抢吃的。
“你快吃,俺去堆柴火。”
他见程锦悦吃得开心,自己也就高高兴兴去堆柴火了。
程锦悦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见曹蛮那咽口水的动作?这里食物稀缺,想来肉包也是珍贵的吃食。
程锦悦从油纸包里拿出另一个包子,瘸着腿拉住了正在忙活的人,说道:
“一人一个。”
“就两包子,咋还能给分俺,俺又不想吃,别给俺。”
“别说话,快吃。”
“嘿嘿,好!俺吃。”
曹蛮牛三两口就把包子塞进了嘴里,嘿嘿笑着说:
“好吃,下次俺上街再多买点。”
......
翌日,天一亮,
曹蛮又进山了,现在他不是一个人,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撒慢,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活的粗糙。
他可是要养活两张嘴的人,做事都更有干劲了,嘴角带着傻笑,走路虎虎生风。
一路往深山走,翻山越岭也不觉得累,越走越精神,背着不少猎物步伐还越走越轻快。
看着一背篓的野鸡,他只觉得今天运气不错。
看了看太阳估摸着时间,感觉快到吃早饭的时间,他也不往深山去了,干净利落的转头就往回走,他要回家给程锦悦做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