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妮女王时代的英格兰:布伦海姆战役
- (英)乔治·麦考莱·屈威廉
- 10801字
- 2025-05-14 16:27:59
第二章 乡绅
依据财富与文化的差别,可以将绅士群体分为不同等级。这一社会阶层的顶端是公爵,在任何其他国家,他都会被称为诸侯,生活方式华丽无比,宫殿富丽堂皇,超过了那些与英格兰结盟并获益的君主们的宫廷。这一社会阶层的最底层则是乡绅,他们的收入为每年300英镑,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与约曼农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与约曼农还是有区别的。他们会建立起小型体育设施,佩戴纹章,得到他人对“绅士”的尊敬。如果在他的一生之中,这位乡绅去了一趟伦敦,那么他就会因为他马鬃制的假发、专业骑师的腰带以及老式的无袖外套而为人们所知。[33]至少从传统的角度看,他的书房里应当有《圣经》、贝克的《编年史》(Chronicle)、胡迪布拉斯(Hudibras)与福克斯的《殉道史》(Martyrs)。而且,无论他是否读过这些书,他对于清教徒和天主教徒的看法都与后两本书中对这两类人所表达的看法别无二致。
但是,在为我们自己描绘当时乡村住宅的文化图景时,我们也不能忘记,除了这些乡绅的房子,还有一些显贵在乡间也建立了府邸。他们用意大利的画作、法兰西的家具以及意大利语、法语和拉丁语的书籍来装点自己的住宅。的确,他们不仅收集这些书籍,还会阅读它们——在下一个君主统治时期,伏尔泰称赞他们为文化与科学的赞助者,相较之下,法国贵族过于逊色。英格兰乡村有像年轻的沙夫茨伯里一样的哲学家贵族;也有像萨默斯和蒙塔古一样的学者型政治家;更有所有古籍收藏家中最伟大的罗伯特·哈利,当他作为“国家的伟大支持者”而无暇亲自去猎取书籍和手稿时,仍然有他的私人代理人在四处寻找。[1] 辉格党小集团中的贵族们与他们在威斯敏斯特及圣詹姆士的追随者和敌人,均以自己是乡村绅士而自豪。无论是白手起家的,还是与生俱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乡村根据地——至少在理论上,疲倦的政治家们焦急地想要返回那里。当一个政客、律师或战争投机商用公款发家致富后,他就把钱投到土地上,组建一个乡村家庭。更古老的家庭大多属于托利派,他们抱怨暴发户,后者大多是辉格派。不过,这一过程仍在继续,而且农村和城市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是浑然一体的。
伦敦社交季在6月的第一周就结束了,赶时髦的人们纷纷回到乡间别墅,或去巴斯逗留。[34]在城里多住一段时间,会毁掉许多破例把女儿带到伦敦的婚姻市场的家庭,而他们的邻居们却满足于把女儿嫁到郡首府,或者乡间的环游旅行就可到达的地方。例如,在夏天,女士们乘坐马车即可抵达,而在圣诞节,则由兄弟们骑马载着她们蹚过泥泞的道路。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主张因而就在那时的一首流行歌谣中被表达成这样:
再见市场,
公园和运河;[2]
圣詹姆士广场,
还有那里的浮夸之徒:
赌场也不过如此,
大点数的骰子和小点数的骰子,
在各个阶层人手中摇晃。
再会吧,骑士!
昨晚当了冤大头,
只剩下一件上衣,
去拿老婆出气;
现在他急急忙忙,
来抵付他输掉的一切,
派人回家砍伐他的树木。
让我们再向这个小伙子道别,
他改善了每一小块,
从未经过他手的土块,
来付给账单或者还债,
总不能拿他的羊群,
去换酒或寻开心,
欺骗他后半辈子。
但是钓鱼和打鸟,
打猎和滚木球戏,
是他永远的消遣。
“城镇”自然的回应是,不停地夸大乡绅们对于饮酒、打猎和射击的执迷程度。我们知道,没有哪个描述可以概括整体状态,而在知道这一点的情况下,这种如此普遍的说法的确有一定的道理。才华横溢的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曾在一封信(这封信最无聊的部分是她所引用的塔索[Tasso]的话)中指责萨塞克斯某地的乡绅,除了喝酒和追逐的快乐之外,“对其他的享受都不感兴趣”。“家族中可怜的女性成员几乎没有坐马车的机会,她们的男主人们没有必要坐这玩意,因为他们早上和猎狗们一起度过,晚上则与野兽般的同伴们在一起——他们会弄来所有能弄到手的酒,然后再一起喝掉。”[35]然而,就在同一封信里,她怀念并称赞了北安普敦郡的绅士们。相较于萨默维尔的叙述,这一叙述或许更加罕见,但其真实性并没有打折扣。萨默维尔用简洁的语句表示,粗野的地主韦斯顿也是一位有文化的乡间绅士:
不为世人和宫廷所知的乡间绅士,
隐居在他那小小的房间里,但并不孤单;
因为他身边环绕着希腊和罗马的圣人,
那些有教养、比他年纪大的同伴。[36]
无论如何,在翻阅了数百封安妮女王时期富裕乡绅的信件之后,我们所产生的印象是,他们既不是身居乡间的学者,也不是无知的乡巴佬。我们读到了乡绅们真实的想法,他们担忧自己的账簿、女儿的婚姻、儿子的负债与职业;他们处理自己地产上的事务,作为治安法官处理乡间的公共事务,也自己照看猎狗和马;此外,比起书籍,他们更喜欢多花一点时间在花园和池塘上。正如我们所想的那样,他们的生活是健康且有益的,把一半的时间花在公共生活上,另一半时间则用在私人生活中。这些乡绅有充分的闲暇时光,享受自然之乐,过着体面、有尊严的生活。正如他们的书信和日记所写的那样,许多过得更好的乡绅每年都能从他们的地产中获得几千英镑。[37]
无论贫富,这些乡村绅士在某个方面的支出都非常小。在那个时候,花费大笔金钱把乡绅的子弟送往专门的贵族学校还没有成为惯例。就在当地最近的文法学校里,乡绅的孩子们和被选来在未来从事牧师职业的自由农以及店主的孩子们坐在一起学习。另一种选择是,年轻的绅士们就在家里由邻近的牧师来教导。再富裕一点的家庭会给孩子们请私人牧师。如果乡绅们专门请来一位老师担任家庭教师,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流亡在外的胡格诺教徒。此类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这个国家随处可见。他们因自身的法语优势而受到许多考虑周全的家长的欢迎,还因自身的境遇与原则而备受辉格派家庭的垂怜。的确,伊顿、温切斯特和威斯敏斯特公学都是由一些贵族(不是大部分贵族)赞助的。在安妮女王统治的末期,即便是在威斯敏斯特公学,人们也能够找到这样的地方,“男孩每年只需支付20英镑的寄宿费,而学校教育只需支付5基尼或6基尼”。直到乔治一世统治时期,哈罗公学才跻身有钱人学校的行列。[38]
今日,一位中等收入的绅士往往会觉得,他要把自己全部收入的1/6花在一个男孩的教育上。而在那个时代,只要花费收入的1/100,他就会相当满足了。因此,拥有大约2000英镑年收入的莫尔斯沃思,每年只肯花费20英镑在他每个儿子的教育上,而这笔钱已经涵盖了他们的住宿费、学费、服装费以及其他费用。只有等他的两个儿子离开学校,年幼的那一个入伍,他沉重的家庭负担才刚刚开始。事实上,到了那个时候,“迪克每年都要花100英镑,不然他将寸步难行。他需要买马、衣服以及装备”。由于“他没有在最近那场荣耀的布伦海姆之战中阵亡(如果阵亡了,他的家族就不用再花费如此多的钱,但这种节省无疑令人悲伤)”,也还没有在“对里尔的一系列令人绝望的攻击中死去”,因此,他在很多年里一直给他约克郡的家人带来荣耀,也是他们巨额花费的根源。莫尔斯沃思的长子杰克选择从事外交职业,这种为国效力的方式也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1710年,他们的父亲写道:“我十分相信,在过去的七八年间,我在两个儿子身上花了1万英镑。”女儿们和他们一样“需要很多钱。她们很幸运,有一个肯让她们待在家里的好父亲”。5年后,迪克对军队服务的热情令他“在预定的花费之外,还需要再花费600英镑。他就是这么热爱军营”。[39]
地位较低的乡绅们同样不会在儿子的教育上花费这么多钱,然后让儿子们进入花费更低的行业当学徒,而不是支持他们去军队或是当外交官。在康格里夫和法夸尔的剧作中,乡绅们较小的儿子可能仍被期待成为“学徒”,例如“在什鲁斯伯里的一名毛毡制造者手下”;斯蒂尔则表示,“年纪稍小的儿子往往会被送到商店、学校以及律师学院里”。[3]这样一来,绅士们才能养得起更多的孩子。尽管乡绅们的孩子有相当一部分都过早死去,他们还是为英格兰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斗志昂扬的年轻人。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这些年轻人都引领着英格兰,让这个国家持续向前。这是因为,英格兰乡绅的“幼子们”往往乐意从事普通的行业,不“享受绅士身份所带来的红利”,而这是欧洲大陆贵族的幼子们所不愿做的。乡绅的幼子们往往会在军队、法律及商业领域闯荡,这成为他们支持辉格党以及他们在这些利益体系中的同伴而反对高教会派托利党仅将土地贵族当作统治阶层意图的一个普遍原因。土地贵族的确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维持了自身的统治地位,但仅仅是建立在欢迎新来者这一条件上,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农业之外的利益群体建立紧密联盟,出现在远离了庄园和乡村教堂的景象中。乡村绅士统治着18世纪的英格兰,但他们主要是为了商业和帝国的利益而统治它。
事实上,15至19世纪英格兰社会的一大有趣之处在于,尽管土地贵族看不起商人,把他们视为较低的社会等级,但很多拥有土地的家族都是依靠商业财富来获得自己的地产的。不仅如此,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还成为了一些土地贵族的家族事业,在他们的家族内部代代相承。罗素家族是辉格党土地贵族的主要支柱之一,在整个金雀花、都铎和斯图亚特时期,与其说罗素家族是通过收购修道院的土地崛起的,不如说该家族是通过对贸易的明智投资而兴盛的。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统治时期,泰恩河畔的主要商人和矿主,偶尔在纽卡斯尔担任辉格党议员的威廉·布莱克特爵士,也在诺森伯兰农村中心地带拥有了土地。他在那里买下了贫困的詹姆士党人约翰·芬威克爵士的产业。下一代的布莱克特家族成员在“奥斯巴尔德斯通”(Osbaldistone)农村社会的影响下成为托利党人,但他们仍然是商人和土地大亨,并将他们在泰恩河畔获得的大部分财富投入到农业改良当中。这些情况是其他无数事例的典型。土地利益和贸易利益之间密切的个人联系,让英格兰的社会结构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这是法国“旧制度”所缺乏的,因为法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之间有着明显的利益区别。
即使在那个年代,中上层阶级的普通学校教育也因其过于僵化的古典课程设置而受到批评。有些人甚至宣称:“比起一个只懂得拉丁语的16岁男孩,一个与母亲一起在家接受教育的12岁女孩更聪明。”然而,第二种古典语言在学校以及大学里教得太少了,即便是基督教堂优秀的拉丁文学家们也没有足够的希腊语知识,他们甚至不知道本特利在《论法拉里斯信札》(Letters of Phalaris)中把他们称作笨蛋。只有到了19世纪,一位典型的英格兰学者才会在家里同时摆放阿里斯多芬和与贺拉斯的著作。[40]
如果认为学校里除了古典学之外什么都不教,那就错了;绅士们赞助的学校类型多种多样。生了一个伟大儿子的罗伯特·皮特,在1704年给他同样伟大的父亲马德拉斯总督皮特(Pitt,Governor Madras)写信:
我的两个兄弟在靠近索荷广场(Soho Square)的穆尔先生的学院里,那里被认为是英格兰最好的学院。他们学习拉丁语、法语、算术、击剑、舞蹈和绘画。我想明年夏天把他们安置在荷兰,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如果我妻子的继父斯图尔特将军陪同马尔伯勒公爵,我就把他们交给他照看,去观摩一场战役。[41]
在对我们教育方法的批评者中,有睿智的洛克和良好教养的斯蒂尔,他们都敦促说,无休止的鞭打不是传授知识和维持纪律的最好方法。大家都承认上流社会的教育需要改革,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改革它。斯威夫特虽然对苏格兰人恨之入骨,但他这一次同意伯内特的观点,即苏格兰领主给他们的儿子提供的书本知识比更富裕而更懒惰的英格兰人更多。
然而,尽管18世纪的教育存在缺陷,但在那些上过学的人之中产生了很多卓著且富有创造性的人物,比例远超我们这个受过过度教育和过度管制的时代所能取得的成就。尽管存在“那些有特许权的暴君——校长”的残酷鞭打,以及未经许可的纪律涣散的同学的霸道欺凌,但在男孩时代也有很多快乐,孩子们仍然有闲暇,在乡村的自由内度过。严厉也不是普遍的:一位刚到伊顿公学的年轻领主给家里写信说:“我认为伊顿公学非常宽松。我相信,除非一个人只想成为众矢之的,否则他不会去冒犯他人。”[42]
妇女的教育状况就相当令人悲伤了。在下层社会中,妇女的教育也许并不比男子差多少,但富裕阶层的女儿所受的教育确实比她们的兄弟少。那是在“女子学院”的时代之前,虽然也有女子寄宿学校,但数量很少,而且不受重视。大部分女孩子是从她们的母亲那里学会了读书、写字、缝纫和管理家庭。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没有听说过像简·格雷和伊丽莎白女王那样美丽的希腊学家。但是,有为数不多的女士能读懂意大利诗歌,因此被她们的情郎崇敬。而至少有两位女性可以在类似才智平等的情况下与斯威夫特相会。然而,正是他发出了这一哀悼:“一千名绅士的女儿中,无一人能阅读她的母语,或对用自己母语写作的最简单的书作出评判”。女性缺乏教育的问题被当作公认的事实来讨论,一方认为这对于保持妻子的适当服从是必要的;而另一方则由当时的主要文学家领导,将时尚女性的轻浮和赌博习惯归咎于她们的成长环境,妨碍了她们获得更加严肃的兴趣。
然而,这一时期的乡间书信向我们展示了妻子和女儿作为男性聪明的建议者的笔迹。这些通信者比起无脑的花瓶或家务苦工来说要好得多。当时,自《旁观者》(Spectator)发行以来,有一整类的文学作品既是面向女性,也是面向她们的父兄的。而且,女士们被评价经常过于热衷参与导致城镇与乡村分裂的辉格党和托利党的争斗。至于农村的消遣,戴安娜·弗农的原型可以被看作法夸尔笔下的贝琳达,她告诉她的朋友:“我可以在狩猎的号角声响起后滔滔不绝地讲一整个上午,或在小提琴声响起后叽叽喳喳说一个晚上。总之,除了饮酒与射击飞行物,什么都可以和父亲一起做。”[43]
在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中,人们都是直白地以交易原则来为女孩选择丈夫的。“至于克洛基,”她的父亲乡绅莫尔斯沃思写道,“我们的钱不足以在这里为她找一个丈夫”,所以,他必须把她送到爱尔兰去,在那里以较便宜的价格寻找丈夫。另一位名叫吉斯的乡绅正在为自己寻找妻子,他写道:“戴安娜夫人派了一位令人尊重的人来看我的庄园,而且对于我的报告很满意,我想我确实有得到她女儿的希望。”但是,她的女儿显然另有想法,因此吉斯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安慰:
在季审法庭上,一位治安法官把我拉到一边,问我是否愿意娶一位有2万英镑的女士。那位女士我见过,但从来没有说过话,而从整体上来考虑,我欣然接受了他的提议。
一名骑兵以同等的直白写道:
我对这次征战不抱任何期望,于是我改变了想法,打算在爱神维纳斯这里碰碰运气,因此,在大约两个星期前,我(经由一些朋友)向一位非常富有的女士求婚,但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进一步发展(已经比让人产生兴趣的对话更进一步了)下去。
由于几乎每个人都认为保持单身是一种严重的不幸,妇女并不会反对由他人处置自己的婚姻。毫无疑问,根据性格和实际情况,人们或多或少会就她们的命运征询她们自己的意见。在给“一位非常年轻的女士”写信“讨论婚姻”的时候,斯威夫特提及“由你的父亲和母亲选择你的丈夫”,但他几乎立即补充说,“你的婚姻是出于谨慎和共同喜好的结合,没有掺杂任何荒谬的浪漫恋爱的激情”。这种描述可能涵盖了当时很大一部分“被安排”的婚姻。但由于“荒谬的激情”有时会显现出来,私奔也很普遍,例如,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的婚姻就是私奔的结果。离婚几乎是闻所未闻的。只有教会法庭才有权裁决离婚,而且,只有在议会的特别法令的批准下,离婚才可以实现。因此,在安妮女王统治的12年里,只有6对夫妻合法离婚。[44]
无论男女都可以随意赌博,上流社会的女士和先生们甚至比乡下的绅士们更喜欢赌博。在伦敦、巴斯、坦布里奇·韦尔斯(Tunbridge Wells),赌桌是人们兴趣的中心,而在庄园里,赌桌的重要性不如马厩和狗舍。赌博和运动的开支,以及对建筑、打理花园和设置林荫大道的崇高热情,使庄园主人负担沉重。为此进行的抵押贷款,对农业的改良和家庭的幸福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大量的钱财在纸牌和骰子上易手。正如虔诚的罗伯特·纳尔逊给他年轻的亲戚写的那样,“赌博让脚夫坐上了马车,又让他输掉了马车,再次成为脚夫”。由于政治的流行程度不亚于赌博,因此出现了一副副政治扑克牌,有辉格党的、托利党的和爱国的——“奥伦治牌(里面有快乐革命的图片)”[4],萨谢弗雷尔牌,还有“安妮女王牌”,让人们回忆起她统治时期的军事和海军辉煌。不从国教者保持了清教徒对赌博的不赞成,甚至对玩牌的不赞成。在1711年浸礼会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
对这些信奉基督福音的人来说,在基督徒家庭中打牌和认真地赢得牌局,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合法的,他们不适于参加教会的圣餐。[45]
酗酒是所有阶层的英格兰人公认的民族恶习,尽管妇女很少受此指控。在家家户户都能喝到茶或咖啡之前,彻底的戒酒运动是不可能的。但是,宗教团体和忧心忡忡的爱国者们自发地散布赞成节制饮酒的小册子,其中吸引人的细节描述了醉汉的各种可怕命运,有些人在试图骑马回家的路上死去,有些人在亵渎神灵的时候突然昏倒,所有的人都直接下了地狱。在平民百姓中,麦芽酒仍是重要的。但麦芽酒有一个新的、更糟糕的对手,那就是劣质烈酒。劣质烈酒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廉价烈酒的饮用虽未达到乔治二世时的“盛况”,如同贺加斯的《杜松子酒巷》里描绘的那样,但事情已经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上层阶级有时喝麦芽酒醉倒,有时则喝葡萄酒醉倒。将这些城里人和乡绅对比,很难说谁才是更糟糕的酒鬼。或许,比起圣詹姆士广场的赌棍和政治家来说,诸如猎狐、狩猎以及种田等户外活动能够让乡绅们更好地消化他们晚上喝下的酒,更能逃脱辉格党不断敬来的波尔图红酒、托利党不断敬来的法国干红葡萄酒和香槟所带来的糟糕影响[5]。治安法官们经常在酒后出席法庭。首都著名的医生拉德克里夫以高超的医术和慷慨的性格闻名,这在他母校最高贵的一座建筑中得到纪念。他曾在一个不合适的时刻被派去照顾安妮公主,借着酒劲,他大声说,“公主殿下的病根本没有什么”。他的传记作者告诉我们,这段酒后真言传到了宫廷中,其结果是,这位未来的女王和她的家人再也没找拉德克里夫看过病,而是向其他医术不那么高超的人寻求帮助,而这很可能对英格兰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人们仍然用陶制长烟斗抽烟,一些乡下的房子里还预留了“吸烟室”。但博·纳什禁止在巴斯的公共房间吸烟,因为这是对女士们的不尊重,招人厌烦。在西南各郡的老百姓中,男人、女人甚至孩子们都会抽一个晚上的烟斗。当1707年《安全法案》在议会通过时,圣大卫教堂的高教会主教布尔博士对一些法官的辉格党倾向心存疑虑,一直“坐在上议院的大厅里,抽着他的烟斗”,注视着他们。斯威夫特描述了他的牧师兄弟们是如何在他们最喜欢的休憩胜地特鲁比咖啡馆破坏他的形象的:
然后停住,吸一口烟,满怀疑虑地点点头,
暗示诗人从不信仰上帝。
在安妮女王统治的第一年,吸食鼻烟在英格兰变得很普遍。这是因为,在维哥湾行动中缴获了满载鼻烟的西班牙船只后,伦敦市场里涌入了大量的鼻烟。[46]
社会的饮酒和赌博习惯以及政治派别的激烈斗争,导致了频繁的决斗,许多决斗带来了死伤。如果幸存者能够证明这是公平的,他通常会被判杀人罪,并被短期监禁;或者,偶尔“恳求他的牧师”,他会“被冰冷的铁触碰”,然后得以释放。这是所有绅士的特权,从公爵以下,人人都会佩剑,并按照规则互相残杀。人们在晚上一喝得酩酊大醉,就容易吵架,一吵架就忍不住在房间里拔剑相向。如果不是当场杀人的话,就会移步到房子后面的花园去,当晚用热血和颤抖的手来决个胜负。如果没有佩剑,争吵可能会在清醒的早晨被搁置并忘记。幸运的是,佩剑虽然在伦敦很常见,但在乡间深处的那些没有礼貌但心地善良的乡绅中并不常见,他们的咆哮声经常比互相撕咬还要恶劣。甚至在巴斯,博·纳什也会运用他的专制权力,迫使弄潮儿们在进入他的领地时放下他们的剑:在这方面,他为社区做了很好的服务,不亚于教乡巴佬在晚间聚会和舞会上丢弃他们的长筒马靴和粗俗的语言。在他长期担任司仪期间,几乎涵盖了安妮和前两位乔治统治时期,在教授被忽略的人类文明礼节方面,纳什所做的工作也许比18世纪的任何其他人都多。[47]
这类萨克雷(Thackeray)在《埃斯蒙德》(Esmond)中留下不朽印记的决斗往往发生在伦敦和郡首府。蒙塔古府邸后面的开阔地带(也就是现在的大英博物馆所在地),即莱斯特广场上演的决斗更多,这里被决斗者们挑选为当时新伦敦边缘的决斗场。以下的双重事件经常会扰乱小镇,但这对小镇来说司空见惯:
据报道,内德·古德伊尔杀死了博·费尔丁,并且逃脱了。争吵始于德鲁里巷的游乐场。就在同一天晚上,这里的一位上尉对年轻的富尔伍德也做了同样友好的工作,这样,沃里克郡又少了两位花花公子。那位上尉现在在新门监狱。[48]
就像安妮女王时期英格兰的许多其他机制一样,猎狐在这一时期开始呈现出明显的现代特征。在都铎时代,狐狸被从地里找出来、装袋,像獾一样被下饵,或者被农民扑杀。在那些日子里,雄鹿仍然象征着追求卓越。但是,英格兰内战时期的混乱摧毁了开放的鹿园,死亡的鹿数量巨大,以至于在复辟时期,许多地区的人被迫用狐狸取代鹿。18世纪的前几十年,没有由公众捐款支持的郡或地方的成群的猎狗,但乡村绅士们自己豢养猎狗,他们也允许近邻效仿。乡绅们应该用自己的猎犬并“在自己的树林里猎杀鹿和狐狸”的想法,只是非常缓慢地让位于他们应该在各地(无论土地归谁所有)追逐的想法。当时已经有了猎狐的歌曲,其中有这样的副歌:
有时候会跟着,有时候会跟着,
有时会跟随狐狸的踪迹。
安妮女王去世后的第二年,艾迪生以“猎狐人”取笑托利党贵族乡绅,把这项运动当作他们一伙儿的徽章。追逐野兔虽然更加老式,但同样具有特色,其中有对猎犬“有音调的责骂”,骑马的绅士和由手持杆子的猎人率领的、奔跑着的普通人。
乡村的乐趣就这样在当时的一首流行歌谣中得到了体现:
乡绅喜欢放出
一群猎犬奔跑。
另一个乡绅热爱猎取
在他土地上的野鸭子。
这个打猎,那个打鸟。
这个驯鹰,那个打滚球。
没有更大的快乐愿望。
但任何一个明白最高级运动的人,
把所有的赞美都给了钓鱼。[49]
自从复辟以来,外国人一直羡慕英格兰的滚球草坪,“它的弧度如此地均匀,他们在上面打球就像在大台球桌上一样容易。而且,因为这是乡下绅士们惯用的消遣方式,他们用一层又一层的石头来保持草坪的平稳”。在安妮女王统治时期,与更古老的足球一起,板球刚开始在乡村里的体育项目中占据一席之地。最以这个新游戏出名的当数肯特郡,而且,“在肯特郡的人中,达特福德的人自称是最优秀的”。[50]
斗鸡时,所有阶层的人都围着小型的露天圆形剧场大喊赌注。我们被告知,如果一个外国人偶然进入这些斗鸡坑,“他肯定会认为这群人都疯了,因为他们不断而又急切地喊着‘六比四’‘五比一’,每一个观众都代入他最喜欢的公鸡参与其中,仿佛它是集会的目的”。赛马在一个更开阔的舞台上呈现出同样的景象。其观众大多是骑马参加的。这些集会仍是地区级的或者是郡级的。唯一的一次全国性的赛马会是在纽马基特举行的。在那里,“在平原上的比赛中,庞大的骑手队伍包含了从公爵到乡下农民在内的所有人,都处于公平竞争的平台上。没有人佩剑,但都穿着适合马术运动场合的衣服。每个人都力争以智力取胜”。女王从给秘密情报部门的钱中,拨出一部分给纽马基特和温莎附近的达切特的赛马会。戈多尔芬和其他贵族赞助人引入了阿拉伯马和巴博马。对于英格兰马匹躯体的特性和外观来说,这是一个即将带来显著后果的变化。[51]
斗剑是一幕粗俗的流行景象,除了在英格兰集市里打斗造成的伤口会使人丧失能力但并不致命这一点,它与古罗马的角斗表演相差无几。对我们现代人来说,没有什么比1702年4月“向所有绅士、赌徒和其他人”发布的通知更吸引人的了。这个通知提到,“米德尔塞克斯的一个赤条条的家伙与科·克罗斯的一个处于农闲中的家伙”之间爆发了一场战斗,“对于所有老赌徒来说,这是他们日常的消遣。人们在斗剑的现场放出一头愤怒的、全身绑满烟花的牛,两三只猫被绑在它的尾巴上,狗跟在它的后面”。男人拿着棍子或用拳头打架、“女人穿着连衣裙打架”也是很受欢迎的场面。在哈里奇等船的外国人惊奇地看到,为了“两位老爷”许诺给两位水手的一克朗,这两个人脱光了衣服,挥拳相向,直到满脸是血,“每当他们想让步时,观众就扔给他们一先令,让他们继续打。这是乘客们常见的消遣”。见惯了国外不那么繁华街景的著名外交家理查德·希尔,把他的同胞形容为“醉醺醺的哥特民族,喜欢喧闹和血腥鼻子”。[52]
搏击也有好的一面。绅士们认为一定要以牙还牙,而处于那些会决斗的绅士阶层以下的英格兰老百姓则认为,用谋杀来报复对自己的伤害是可耻的。在英格兰,老百姓的争吵是用拳头而不是用刀子解决的。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来到某个港口的英格兰水手,在街上被一支官员的队伍粗鲁地推开,于是他向官员和他的随从官员提出挑战,要与对方比试拳击。故事的结局是,“杰克”在公平的决斗中打倒了官员的手下,这逗乐了官员本人,也赢得了他的欣赏。这就是英格兰人对自身已有的认知,尤其是对在外国港口的英国人的看法。[53]
当我们试图想象我们的祖先是如何在户外活动的时候,我们必须记住,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生活在分散的乡村。对大多数人来说,村子是他们交往的最大单位。乡村板球比赛、足球或在草地上的比赛都与现代语境当中“有组织的运动”非常不同。但是,大多数人在工作的过程中“运动”,或者在耕地时,或者在家与工作地点之间来回步行或骑马时。在上层和中产阶级中,骑马是最常见的日常行为之一。
许多人最经常做的“运动”是捕鱼、射击和捕捉各种鸟类。这些活动大多是“狩猎”[6][7],但也不完全是。狩猎给英格兰注入了活力,许多鸟类因此到现在濒危或灭绝,从唐斯的大鸨、威斯特摩兰和威尔士的鹰到许多体形较小的、幸存下来并被记作比氏苇鹪鹩的鸟。很多土地都被严格保护起来,主人则在那里虔诚地打猎,但有很大面积的土地向任何能买到网或枪的人或者那些擅长设下陷阱的人开放。在安妮女王统治时期,实际上在18世纪的其余时间里,正如冈宁所记录的那样,剑桥周围的沼泽地和未开垦的土地是大学生们共同的游乐场,他们从那里带着野鸡、鹧鸪、鸭子、鹬、苦鲈和海雀回来,没有人会禁止他们的这种行为。在这个可爱岛屿的每一个地方,无人照料的荒地、灌木丛和沼泽地注定要在不久之后被抽干、变为耕地或变为宅邸,但那时仍然是各种野生动物的藏身之处。英格兰人只需走出家门几码远,就能接触到大自然最好的部分;他对野外运动的热爱也引领着他去更广阔的天地遨游。
[1] 关于在哈利最繁忙的政治活动期间,哈利的庞大收藏的组织方法,可见于Harleian MSS.(B.M.)7526。
[2] 圣詹姆士公园和其中长长的人工水域。这首诗来自D’Urfey,Pills to Purge Melancholy,1719,Ⅰ,p.5。
[3] 在1732年的《绅士杂志》(Gentleman’s Magazine)中,我们可以读到这样的一段话:“我(快73岁)记得,最有地位的家庭里的幼子们往往会成为大商人的学徒。但现在,一旦年轻的绅士们能够很好地行走,他们就会被送进军队。”Gentleman’s Magazine,No.XXII,Vol.Ⅱ,p.1015.参见Way of the World,Ⅲ,15;Trip to the Jubliee,Ⅰ,1;Tender Husband,Ⅰ,1。
[4] 这里指用奥伦治·威廉命名的一种牌,奥伦治·威廉本是荷兰最高执政,于1688年在“光荣革命”中成为英国国王。“光荣革命”在18世纪时经常被称为“快乐革命”“不流血的革命”等。——译者注
[5] 指的是辉格党支持英国与葡萄牙的贸易,托利党支持英国与法国的贸易。——译者注
[6] 见上文(边码)第24页。
[7] 脚注提及页码均为原书页码,下同。——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