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市休闲化发展的历程与特征
第一节 城市休闲化概念界定与内涵分析
一、休闲城市与城市休闲
目前,学术界有关城市休闲问题的研究,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解读方式,一是叫作休闲城市,二是称为城市休闲。
(一)休闲城市
在我国,休闲城市的概念则是新时代的产物,是从休闲角度对城市功能的侧重点进行调整,在杭州提出该口号之后受到了其他城市的效仿。与一般城市而言,休闲城市所表现出来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就服务对象而言,休闲城市具备为本地居民休闲市场和外来游客市场同时提供休闲旅游服务的能力,但从服务对象的常态性、规模性和密切性而言,休闲城市主要是满足本地居民日常的休闲娱乐需要,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讲,确定休闲功能的服务对象因而成为区分休闲城市与旅游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二,就城市构成要素而言,休闲城市包含了满足市民进行休闲娱乐和符合游客从事旅游需求的设施、产品、场所和各种配套的公共服务政策与制度等。
第三,就城市影响作用而言,休闲城市在服务居民和游客过程中都会表现出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市场作用,总体定义为休闲城市。
从国外研究文献看,有关休闲城市研究有两个代表性观点。
一是关于休闲城市的功能。在20世纪初期围绕工业城市功能研究基础上,加强了对城市休闲功能的关注。代表性观点是1933年发布的《雅典宪章》,指出居住、生产、休闲和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四大基本功能,明确提出了休闲是城市的基本功能,认为“城市附近的河流、海滩、森林、湖泊等自然风景优美之区,我们应尽量利用它们作为广大群众假日游憩之用。”尽管雅典宪章更多地从城市建筑规划角度去定义休闲功能,但至今仍对城市休闲系统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二是关于休闲城市与旅游城市的区别。Godbey(2006)在阐述休闲城市的特征时指出,休闲城市“首先为市民提供高的生活质量,有美味食物,能与自然接触,有艺术的和历史的保留,能运动,有节假日、露天市场和其他休闲带来的令人愉快的事。接着是为非常有限的旅客提供这些休闲娱乐。”这反映出休闲城市的关键是休闲功能这一核心问题,涵盖了休闲功能的目的、内容和服务对象等多层意思,对于我们完整理解休闲城市的真正含义提供了思考路径和有意借鉴。
此外,还有如政府是休闲城市建设主体。Weiermair & Mathies(2004)认为政府在休闲城市建设中主要从政策、规划和产业三个层面发挥作用。又如,休闲城市建设的作用。Marino(2003)明确指出,城市休闲系统的合理性,已成为发达国家改善和衡量城市休闲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
(二)城市休闲
对于什么是城市休闲,学术界尚未有统一的认识。魏小安(2007)提出城市休闲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休闲需求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华钢(2009)认为应将城市休闲作为一个系统来理解,这个系统包括休闲需求子系统、休闲供给子系统、休闲管理子系统和休闲支持子系统4个部分
。杨振之(2008)认为城市休闲是休闲经济时代的必然产物,是城市功能逐渐多元化的标志,是城市发展成熟进步的集中体现,需要从产业体系、游憩方式、空间构成等角度来分析城市休闲的内涵与外延
。吕宁(2009)指出城市休闲是休闲需要在城市中的表现和行为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休闲需求与休闲供给的统一体,对应的是城市休闲系统
。楼嘉军(2011)从功能的角度来理解城市休闲,认为从要素角度将,城市休闲要素包含满足市民进行休闲娱乐和符合游客从事旅游需求的设施、产品、场所和各种配套的公关服务政策与制度等
。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一般认为城市休闲在一定程度是城市旅游的升级。从服务对象来看,城市旅游主要面向外来旅游者,而城市休闲则主要是满足城市居民日常休闲消费需要。从字面理解看,城市休闲是发生在城市的休闲活动,它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区别于乡村的休闲,具体体现在城市居民的休闲行为方式上,而城市休闲的出现要先于休闲城市(吕宁,2010)。城市休闲是对休闲的概念进行了地域的划分,强调城市居民在休闲观念、休闲消费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和形态,而这里所指的城市主要指地域上区别于乡村的空间概念。只有城市休闲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形成休闲城市,因此城市休闲是休闲城市的最初形态,而休闲城市是城市休闲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总而言之,城市休闲即是指在城市范围内的个体及群体所特有的休闲观念、产生的休闲行为以及相关的休闲产业供给和休闲消费的需求的综合。
二、城市休闲化概念及内涵
从城市发展实践看,城市休闲化是休闲时代城市发展的一种形态,是休闲时代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必然反映。
第一,关于城市休闲化。所谓城市休闲化,是指一个城市在人均GDP达到3000~5000美元阶段以后,就将进入一个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居民消费方式、城市功能和产业结构等方面相继形成休闲化特点的发展时期,可以通过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发展水平与发展质量进行测度。
第二,城市休闲化水平。城市休闲化水平反映了从传统工业时代的城市向后工业化时代的城市转型与变迁过程中,对城市休闲功能和城市生活水平进行衡量和要求的综合体现,是衡量城市休闲化发展程度高低的数量指标。
第三,关于城市休闲化质量。城市休闲化质量,是指在城市休闲化进程中反映城市休闲建设成果优劣程度的一个综合概念,特指经济与产业发展、交通承载与安全、休闲服务与接待、休闲空间与环境、休闲生活与消费等休闲要素的发展质量,以及要素之间内在机理的协调性和推进效率,最终体现在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型、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中。
第四,城市休闲化发展目标。城市休闲化发展目标主要体现在一个根本点与一个基本面两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上。一个根本点是指城市休闲化最终体现在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型、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城市休闲化首要的服务对象是本地居民,其次才兼顾外来游客。一个基本面是指城市休闲化表现为不断促进休闲环境改善、休闲产业配套、休闲资源利用和休闲服务保障等要素的优化过程,持续提高城市休闲化水平与休闲化质量。点与面的关系表现为,立足根本点,完善基本面,形成良性互动,在推进生产城市向生活城市蜕变发展的同时,促进城市居民休闲方式由满足型向享受型与发展型转变。
从发达国家城市休闲化发展的经验看,一方面,城市休闲化过程揭示了城市发展基本价值诉求的变化特征,即由工业化时期突出以生产(制造)功能为核心的发展特征,向后工业化时期凸显以优化居民生活(生存)功能为核心的转变特征,这一核心功能的转变既反映了自工业革命以来,城市在自身发展中,其基本功能在不同发展阶段体现各自作用的基本规律,又顺应了当今社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界发展潮流;另一方面,城市休闲化的根本目标是优化当地居民生存环境和提升生活质量,促进居民生活方式由满足型向享受型和发展型转变,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我国有关城市休闲化的研究可以说是伴随着杭州和成都等城市提出的有关“休闲之都”建设目标的提出而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城市休闲化是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更是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重要保障。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我国休闲城市建设的基本内涵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基本精神相一致,也与和谐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相吻合。休闲城市建设在我国现阶段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一个方向,成为衡量城市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而城市休闲化质量则是我国休闲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